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7月4日,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世界开放指数不断下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主义、自由贸易受到严峻挑战。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在自贸试验区自主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验,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试验成果,是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彰显了中国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践行自由贸易理念的鲜明立场,也将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唐文弘称,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落地见效,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充分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
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提供“自贸经验”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
“经过一年多的先行先试,80条措施已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经验’。”唐文弘介绍,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国务院印发此次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据悉,77条措施主要聚焦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
唐文弘表示,此次复制推广工作是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要载体,着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让世界共享中国开放的机遇;同时,也是促进深层次改革的有力抓手,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等领域的措施将有力推动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此外,还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将国际规则高标准要求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紧密结合,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
各项试点措施
通知提出,做好复制推广工作,要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会上,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孟华婷在回答国际商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经累计复制推广379项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下一步,商务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做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主要将从四个方面着力。
首先,开展广泛宣传解读。商务部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结合重要展会、多双边经贸活动,主动宣介这些开放举措,全面阐释政策内涵,深入解读典型案例。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专题培训,指导地方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帮助企业和群众用足用好这些开放举措。
其次,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立足战略定位、结合产业优势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复制推广工作,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各项试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同时,做好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形成政策叠加、释放政策合力。
再次,持续强化跟踪问效。根据部署,复制推广的各项措施,确需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应在一年内完成。商务部将持续跟进复制推广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各地方、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以及企业和群众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复制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此外,同步做好风险防控。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的同时,实施与之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举措,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推进全流程监管,完善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确保复制推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探索更多“从0到1”的制度突破
6月13日召开的国常会强调,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坚持‘由易到难、梯次推进,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压茬推进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试点方面的工作。”唐文弘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与各地方、各部门一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压茬”就是干完一批、复制一批同时再研究一批。
具体而言,一是开展更广领域的试点。密切跟踪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演进的趋势,进一步主动拓展试点对接范围,围绕促进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的发展,试点一批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创新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更多领域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促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聚焦人工智能、科技金融等前沿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样板。
二是开展更深层次试点。推进贸易投资更高水平自由便利,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推动电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聚焦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探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境外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在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方面推出更多便利化措施。
三是开展更大力度试点。用足用好已有试点政策和复制推广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拓展应用场景,形成更多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际规则要求、国内改革需求和经营主体诉求,研究推进新一批试点试验,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探索更多“从0到1”的制度突破,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测压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