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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荷兰发布复合食品进口条件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604 字号:

                                      注意:荷兰发布复合食品进口条件

  近日,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管理局(NVWA)发布复合食品进口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目的和范围。来自非欧盟国家复合食品进口的一般条件,不适用于未加工动物源产品、不含植物产品的动物源产品、由动物源性加工产品和蔬菜产品组成的产品等;

  (2)复合食品定义及范围。鱼糜、油浸金枪鱼、香草奶酪、水果酸奶、含大蒜或大豆香肠和面包屑等产品不属于复合食品;

  (3)进口条件。复合产品中的任何动物源产品必须来自欧盟注册的公司及欧盟允许进口的动物源性产品品种;但含明胶、胶原蛋白等除外;

  (4)强制检查。复合食品在进入欧盟时须接受边境管制站的检查(货架稳定的复合食品、耐贮存的复合食品、仅包含乳制品和蛋制品的复合食品除外);因感官品质要求需冷冻运输的耐贮存复合食品不免除检查;

  (5)证书的要求。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nvwa.nl/documenten/import/veterinair/nvwa-import-veterinair/algemeen/alim14-samengestelde-producten

  6.埃及对部分必需品暂停征收关税六个月

  金字塔在线10月9日报道。埃及总理马德布利近日宣布,政府将对多种基本商品暂停征收关税六个月,以将相关商品价格降低15%至25%。

  上述商品包括豆类、乳制品、白奶酪、混合油、面食、糖、扁豆、家禽产品、鸡蛋和大米。马德布利表示,这一举措将对必需品供应和市场稳定产生积极影响,遏制通货膨胀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贸易和工业部长萨米尔表示,政府将进一步简化港口放行进口货物的程序。埃及内阁近日发表声明称,今年前9个月,埃及港口放行了537亿美元进口货物。

来源:物流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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